一般產品的價值來自於
產品的價值 = 品牌知名度 + 生產成本 + 行銷成本 + 利潤(%)
產品價值:同類型產品為了市場競爭力,基本上每間公司在設定上也差不多
品牌知名度:取決於品牌在社會大眾的熟悉度
生產成本:原料成本、生產費用(人工、水、電.....等)
行銷費用:決定於行銷通路與產品無關,同類型的產品大致上都差不多
利潤:一般公司計算利潤是以百分比(毛利率)計算,不是以實際獲利金額。所以不管哪間公司在產品的利潤(%)上基本上設計都差不多〈利潤沒有任何公司會想要往下降〉
聰明的讀者應該很容易看出來,公司為了增加利潤最容易下手的部分只有生產成本。就我在製造業多年的經驗,現在大部分委託生產的公司想要更高的利潤,會一昧地只想壓低工廠生產成本,如此一來壓迫到工廠端的利潤,使得工廠只能從原料下手(因為它的生產費用很難壓低),進而產生所謂的低生產成本的產品。相反的,生產成本越高的產品, 工廠端相對無法偷工減料,這是因為妥託生產的公司認為他們付出這麼高的生產費用,對於產品的品質、原料的品質上要求更高,以至於工廠端對於這一類的客戶(沒有知名度生產高品質產品)敬謝不敏,除非能夠在生產量上達到工廠預估的利潤(以量制價),但願意以高生產成本生產的產品,它的售價就無法太低(除非減少利潤)。
公司法第一條就說明了公司以營利為目的,不管是工廠或是公司都是為了獲取利潤,在利潤受到壓縮時,勢必會為自己尋找出口,也就是撙節容易被異動的成本。
不要一昧的只想尋找低價產品,要懂得它的成本結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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