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訂定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乳酸菌之檢驗」,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。


http://www.fda.gov.tw/news.aspx?newssn=8828&key_year=2012&keyword=&classifysn=3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冰知識界 的頭像
    冰知識界

    冰知識界

    冰知識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